发布日期: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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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午,上海海洋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保密法》《保密条例》)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王宏舟主持。
王宏舟指出,《保密法》《保密条例》的修订颁布,是我国保密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必然要求。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本构成要素,在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保密法》《保密条例》和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是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制观念、提升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
王宏舟强调,保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是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要坚持“党管保密、依法管理”,坚决扛牢保密工作政治责任,确保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牢牢掌握保密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主动权、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的高度出发,确保学校的保密及相关工作绝对安全。
王宏舟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系统观念。要积极开展新修订《保密法》《保密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抓牢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关键少数,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要提高对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的研判能力,系统做好工作预研预判和苗头性问题处置,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为学校事业行稳致远奠定坚实基础。
学习会上,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江华传达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的文件精神,导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