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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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班级:
经学校研究,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清明节:4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
2.“五一”国际劳动节: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一)补休,不调课。
3.端午节:6月9日(星期四)、10日(星期五)、11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其中6月9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6月12日(星期日)正常上班,6月12日(星期日)上6月10日(星期五)的课。6月8日(星期三)晚上教学活动暂停。
上述节假日期间原周六、日校内辅修暂停。
二、通勤班车安排
6月8日(星期三)通勤班车按照正常时间发车,6月12日(星期日)通勤班车按照6月10日(星期五)正常时间发车。
三、值班及其它工作
学校要求安排好值班工作,各部门、各学院安排好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的工作,并根据需要自主安排值班;学生工作系统值班由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学院统筹安排,掌握每位同学假期内的去向,做好留校学生的活动安排;后勤部门安排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请各单位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度过平安、和谐的假期。
学校总值班:地点行政楼711办公室,电话021-61900296
四、值班安排请于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前报校办公室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