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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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由于修志工作需要,近来档案利用情况明显增加。鉴于档案资料绝大多数为内部资料,且有很多珍贵档案不具有再生性,为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同时为大家修志工作提供服务,现根据沪水大办[2002]15号文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特此通知:因修志需要查阅档案,建议由修志教师本人或委托相关教师前来查阅档案。对给大家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并请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谢谢。
(档案馆)